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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:国内就业华侨可持护照参加社保

发布者:华诚会官网 浏览次数:57592 发布日期:2009-10-30

       2009年10月29日,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内就业的华侨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规定华侨可凭本人有效护照办理参保手续,各项业务办理程序与国内其他参保人员一致。此前,各地虽已逐步将在国内就业华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,但由于华侨没有居民身份证,无法办理登记手续,使得华侨参保一度成为“一纸空文”。